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;2.机场、高速公路、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,保障安全;3.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,小心驾驶;4.户外活动注意安全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4年11月02日06时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濉溪 |
2024年10月27日22时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濉溪 |
2024年10月23日00时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濉溪 |
2024年10月19日10时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濉溪 |
2024年10月18日11时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濉溪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