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;2.机场、高速公路、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,保障安全;3.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,小心驾驶;4.户外活动注意安全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4年09月16日20时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东丰 |
2024年09月12日05时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东丰 |
2024年09月02日05时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东丰 |
2024年08月20日05时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东丰 |
2024年08月18日16时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| 东丰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