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4年05月17日09时湖北省襄樊市谷城县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| 谷城 |
2024年05月14日20时湖北省襄樊市谷城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谷城 |
2024年04月27日23时湖北省襄樊市谷城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谷城 |
2024年04月20日06时湖北省襄樊市谷城县气象台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| 谷城 |
2024年04月19日23时湖北省襄樊市谷城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谷城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