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工作;2.有关部门启用应急备用水源,调度辖区内一切可用水源,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牲畜饮水;3.压减城镇供水指标,优先经济作物灌溉用水,限制大量农业灌溉用水;4.限制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,限制排放工业污水;5.气象部门适时进行人工增雨作业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4年09月15日16时威宁县气象台发布雷雨强风黄色预警信号 | 威宁 |
2024年09月15日13时威宁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威宁 |
2024年09月14日12时威宁县气象台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| 威宁 |
2024年09月10日18时威宁县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威宁 |
2024年09月10日16时威宁县气象台发布雷雨强风黄色预警信号 | 威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