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;2.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,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;3.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,加固港口设施,防止船舶走锚、搁浅和碰撞;4.切断户外危险电源,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,遮盖建筑物资; 5.机场、高速公路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,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、草原等防火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4年11月09日16时辽宁省盘锦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盘山 |
2024年11月03日16时辽宁省盘锦市气象台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| 盘山 |
2024年10月29日05时辽宁省盘锦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盘山 |
2024年10月26日17时辽宁省盘锦市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| 盘山 |
2024年10月25日23时辽宁省盘锦市气象台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| 盘山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