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;2.停止集会、停课、停业(除特殊行业外);3.做好山洪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。
来源中央气象台
2024年05月23日09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2024年05月19日18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2024年05月06日02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2024年05月03日18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
2024年05月03日00时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| 和平 |